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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基金会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的信息公开工作。
3.职责
3.1项目管理员:负责提供基金会项目和各专项基金信息素材。
3.2行政内勤:负责基金会信息公开具体实施。
4.具体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基金会信息公开的原则:真实、完整、及时、准确。
4.1.2基金会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机构信息
1)注册信息:机构名称、登记证书、机构宗旨、业务范围等。
2)机构章程;
3)组织结构介绍:组织结构图、职能部门简介和人员职责描述。
4)年检信息:机构年报、年检结果、评估结果。
5)联系方式: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日常管理信息
1)政策信息:国家政策、规章制度等。
2)财务信息:财务审计报告、收到的捐款信息、基金会对外捐赠信息。
3)项目信息:项目简介、项目资助对象和条件、项目实施细则等。
(3)其他信息,如基金会捐赠活动、基金会重大新闻等。
4.1.3秘书长负责对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管理,具体由行政内勤和项目管理员落实。
4.1.4基金会的对外公开信息可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其他媒体等公开方式实施。
4.2新闻发布及新闻采访
4.2.1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1)基金会开展重大捐献等社会公益活动时,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具体计划由项目管理员负责拟定,经秘书长审核,报请理事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2)新闻发布会一般由基金会理事长或秘书长负责主持。
4.2.2接受新闻采访
(1)行政内勤须提前将媒体采访提纲上报基金会秘书长审阅后,由相关人员根据采访提纲准备材料。
(2)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或经基金会授权的人员具有接受媒体采访的资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否则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应责任。
4.3网站管理
4.3.1基金会网站(www.dripfd.org)为基金会整体工作对外信息公布的唯一网站,主要内容为:
(1)基金会基本情况介绍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2)对基金会及各项目、各专项基金开展的活动情况或进展进行发布;
(3)展示其他媒体或机构宣传介绍基金会相关活动或有关认证评价的材料;
(4)基金会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4.3.2网站的日常管理
(1)项目管理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基金会网站内容发布前,须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由行政内勤发布。
4.4其他规定
4.4.1基金会发现已公布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4.4.2基金会理事、监事和基金会工作人员,在信息未授权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请先与工作人员联系,然后再捐款。
联系人:乔先生   18857771110   0571-8811571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416号
  • 邮编:310022 
  • 电话:0571-88115718  188577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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